刘:吕澎先生,自从《艺术·市场》丛书问世之后你与许多艺术家的关系更加复杂了,不仅有学术的交流,也有艺术买卖方面的事宜,你能谈谈有关方面的感想吗?
吕:关于为什么我要办《艺术·市场》我想不必多说,工作本身与《艺术·市场》第4辑上我给何多苓的一封回信中已经反映出来,我想着重谈一谈我所接触到的一些艺术家在市场中的心态。
刘:这当然很好,今天我就只问你这方面的问题。
吕:实际上,从88年底,我就已经开始游说一些公司和个人购买艺术品、尤其是当代艺术家的作品了。当时的思想很朴素:许多艺术家都是自己的朋友,并且贫困得一塌糊涂,如果能有人买他们的画,他们的生活会好一些,画画就更有条件,那时我接触到的许多艺术家对钱的要求也不高,比如何多苓在1988年下半年完成的那幅《马背上的圣婴》,当时他对我说,有个二、三千元(人民币)都可以,卖多少钱无所谓。
刘:可是几年之间,何多苓的画价高得惊人,这距离真大。
吕:是的,那时的田园般的买卖意识在一、二年内迅速消失。今天的艺术家一谈到买卖,似乎个个都是内行,似乎每个人都了解世界当今的艺术市场的行情,并与同行相互攀比。
刘:你能谈得具体一些吗?比如谈一谈你亲身经验到的一些买卖活动中的艺术家的情况?
吕:我想中国这个国家有些传统,指名道姓让人受不了,我就只谈具体的事情本身。在我所知道的一些绘画买卖的事实中,有些艺术家的心态是让人难以理解的。比如,有一位艺术家最初答应以一个明确的价格将画卖给一个收藏者(实际上是我说服他收藏这幅画的),之后这位艺术家又有些后悔,认为价格低了,心里极不高兴。后来,我告诉了收藏者,收藏者说,没关系,艺术家认为价低了,可以不卖,把画给他退回去,叫他把钱还回来就行了,以后还可以再合作。我把这个意见也转给了这个艺术家,但是直到今天(近二年了),我也没有听到艺术家要来取画的消息。
刘:你对这种现象持什么看法呢?
吕:我认为这个例子比较具有普遍性。不少没有卖画或很少卖画的艺术家就是这样,在画未被卖出去之前,他们希望画尽可能成交,价格多少都不十分在乎。当画被卖出去之后,又觉得太便宜了,感到似乎吃了亏。这种心理状态是很糟糕的,虽然可以理解。
刘:我想是这样的,艺术家总认为他的画是精神产品,是智慧与创造的成果,价格当然应该高些。
吕:就艺术的精神性而言,我认为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它是无价的。问题在于,艺术家又要把画放进市场买卖之中,这样,他就必然要遵守市场的规则。在画画时,你是一个高尚的艺术家,在进行画的买卖(无论是自己亲自卖还是代理人替你卖)时,你就只是市场中的普通一员了,你的画的价格与成交就不得不受比如你的作品的学术地位、市场动向、购买者的趣味、经济实力、心理情绪、作品的材料质量诸种方面的影响,而不少艺术家的作品质量并不怎么样,但却也打着“艺术”的旗号向购买者喊高价,作为个人偏见,可以容忍,作为在市场中的固执,就只有自己吃亏。
刘:我听一些艺术家说,现在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报酬太不公平,喊高价是为了提高脑力劳动的地位。
吕:这没有什么错。错误之处在于许多人没有看到要达到高价应有一个过程。一个艺术家的作品总有一个由低向高的价格发展过程,这是由于任何艺术家的艺术地位都有一个逐渐加强学术地位、学术宣传、增加展览次数以及各种形式的推展活动的过程决定的。没有这个过程,价格奇高不是太偶然,就是有问题。
刘:在买卖中,艺术家之间的情况怎样?
吕:我想你是说艺术家对同行的价格与自己的作品价格的对比是否有些微妙的看法?
刘:是的。
吕:当然有。我经常听到一些艺术家抱怨另一些艺术家的画价太高,很不服气。尤其是有些制作精道的作品反而不如一些变形的甚至抽象的画卖得高。实际上,在市场中,各种风格的作品只是不同种类的商品,各种商品总有它的顾客,谁买谁的画这类事情是市场决定的。你认为某个艺术家的画不如你的画好,但却卖得了好价钱,我想这不必着急,更不必想尽办法去拆台,既然你的作品好,就不愁卖不出去,关键就怕你的画本身就不行,那就糟了,说明你没有自知之明。
刘:听说有的艺术家对国内公司、个人买画持支持态度,能谈谈这方面的情况吗?
吕:国内公司、个人收藏画,尤其是当代作品,已有明显的苗头,我直接经验到的这类事已不下七、八个公司和个人,而且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收藏者来找我,叫推荐好的艺术品和艺术家。在这类情况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丁方、王广义、张培力、联建翌、夏小万、沈晓彤。这些艺术家都不太计较价格,并给予积极的支持。当然这与另外一些艺术家的看法有些不同:他们认为企业、公司个人买卖也是从赢利的角度考虑,谈不上应给予支持。而且画商也是商人,没有好东西。这种看法是有问题的。首先,我所知道的几个公司购买作品从公司形象着眼的份量比赚钱重得多,有个公司总经理对我说:要说赚钱,用不着买画,我每年的纯利就是一百多万,买的画放在那里并未给我带来什么经济效益。我说,有一个增值的问题呀,他说:是的,但既然我的利润逐年增加,也不一定非要用画来增值,房地产、股票,都可以赚大钱。说到底,文化艺术总给我们一点在商业角逐上找不到的东西。由此看来,一些艺术家的看法是不全面的。中国并未有一个艺术市场,这个时候,买卖双方都应有一个妥协,从长远来看,对双方都有利。同时,企业投资艺术,希望赢利也是正常的。
刘:在替艺术家寻找艺术品买卖机会的过程中,你是否带同情的色彩?
吕:这个问题提得好:在艺术品的买卖方面带同情色彩的情况几年前有过,但是现在我最反感的就是买卖中的道德主义,也就是说,当我向一公司和个人推荐某艺术家的作品时,我首先考虑的是该艺术家的学术分量,他在艺术界中所处的学术地位(不是他的职务之类的东西)。在市场中,道德主义的态度是十分害人的,既害购买者又害艺术豕。我当然希望所有的艺术家的作品都有好价钱,但事实上不可能,市场有它的标准,我是说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的标准;即真正能卖高价钱的画是那些真正具有学术份量的作品,不是光溜溜、甜腻腻的行画。坦率地说,事实上我的确碰到不少这类麻烦,有的艺术家对我推荐另一些艺术家并且确也获得好价钱的举动极为不满,我想,时间长了,就会理解的,为了朋友而不惜放弃学术原则,这种道德主义既害朋友,也害自己,终究,害了艺术事业。
刘:据说由于行画买卖的冲击,许多从事艺术探索的艺术家已改行了,你能谈谈这方面的情况吗?
吕:我知道还有不少艺术家在坚持自己的道路,这是艺术家的最可贵的地方。艺术探索总具有危险性,失败的可能完全存在。正因为这样,我认为这类艺术家一旦出现成熟的作品,就一定是市场中最应给予高价的作品。当然,这里有一些学术问题,但我不在这里谈了。
刘:你对中国艺术家在未来的艺术市场中应有什么态度有何看法呢?
吕:未来的艺术市场肯定是百花齐放的;我们再也不要以一种风格去压制另一种风格了,因为人类需要美丽的花园。作为艺术家,我以为仍然应该坚持艺术即上帝的态度,应把金钱得失放在极次要的位置。买卖肯定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要把实际的收入看得那么重要,只要有财力画画,对于一个艺术家也就足够了。这种思想丁方给我说过许多次,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并且事实上,丁方是位杰出的艺术家。此外,在商品社会中,艺术家自身利益自然应该得到保护,但为了使自己的创作更富成效,建议真正有志于艺术的艺术家最好去找一个代理人或画廊。未来的艺术市场,代理制将构成一个重要的方面,有了代理人,艺术家对许多与艺术本身无关的事就可以不去过问了。代理人当然拿去了一部分财富,但是,那是他劳动的应得。在这个问题上,艺术家应把代理人看成是真正的劳动者。更何况,在未来的市场里,没有代理人,艺术家的创造是很难真正社会化的,这是个社会分工问题。
刘:在你的工作中,是否听到了一些误会或不同看法?
吕:这是不可避免的。但看来许多误会与不理解我是无法解释与说明的。许多批评家都面临类似情况。
刘:原因很复杂吗?
吕:一点也不复杂。仅仅是由于我没精力与时间去做解释与说明的工作,何况有效的解释与说明往往是历史而不是当下。
刘:在市场的形成过程中,中国批评家应具有什么样的态度,存在着与艺术家相似的问题吗?
吕: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下次再谈,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中国批评家也存在着不少严重问题。
199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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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写作这篇文章的目的,有对一些艺术家的行为进行批评的意思。直到今天,仍然有艺术家不懂不同领域有不同的游戏规则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并且,个人中心主义非常严重。一方面,这会导致在生活与工作中出现常识性的错误,另一方面,这也容易削弱艺术家的形而上追问或艺术想象力,灵魂的成份太杂乱,怎么可能创造奇迹?
这篇问答式的文章并没有涉及多少理论问题,基本上是一些常识,是我们面临市场时所必须具备的常识。
该文发表于《艺术·市场》第6辑(1992年)。